问: 在国家实施林权类不动产登记之前,县级林业部门发放的林权证中所列的非林地,是如何划定的,有无相关的政策依据,是否纳入林业执法范围。
答:县级林业部门发放的林权证中所列非林地的划定无相关的政策依据。根据《森林法》第八十三条第三项规定,林地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划确定的用于发展林业的土地。林权证记载的非林地,依据规划认定是否属于林地。规划不是林地的,不纳入林业执法范围。
2026-09-08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
来源: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政府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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