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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月29日,有网友发视频称,在安徽省淮北市,一辆观光车变身校车,载一车学生上路。
10月31日凌晨,安徽淮北交警发布通报:
近日,有群众举报“观光车变身校车载学生”!接群众举报后,交管支队相山大队第一时间开展核查处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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经查,学生之家为方便接送学生放学到学生之家,购买了景区观光车。按照相关规定,该车辆不能上道路行驶,该学生之家违规接送学生,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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目前交管支队相山大队已依法对该车辆进行扣留,对驾驶员、学生之家经营者涉嫌交通违法行为立案调查,当前案件正在办理中。
淮北交警表示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十一条,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,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,放置检验合格标志、保险标志,并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。《校车安全管理条例》第十八条,禁止使用未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提供校车服务。因此,景区车辆不能当做校车上路行驶。
后续将持续强化校车的常态化监控与规范管理,重点加大对非法营运车辆的排查整治和监管力度,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营运违法行为,切实筑牢安全防线,全力守护广大学生出行安全,维护道路交通秩序,保障道路通行顺畅,为群众营造安全、有序、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。
来源 | 淮北交警
编辑 | 罗睿儿 责编 | 靳晓宇 审核 | 刘利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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